杜鹃与夜莺长笛谱
杜鹃与夜莺长笛谱该歌谱演奏者为王尔德,歌曲名称为杜鹃与夜莺,歌谱类型为长笛谱。王尔德在《夜莺与玫瑰》中写过这样一只鸟:为了实现他人的爱情,它不惜将带刺的白玫瑰贴近心脏、奋力歌唱,让自己的血尽可能将花染红。第二天当人们发现这朵可以换来爱情的红玫瑰时,却并不知道地上那只死去的流莺,为什么在前夜要叫得如此灿烂。
蒋勋谈中国古典美学时说,最好诠释李商隐的版本可能就是这个活在19世纪的英国作家王尔德。他很像李商隐的前世,他写这样的夜莺就如同李商隐写过了春蚕、烛炬,还有杜鹃。从某种意义上讲这样的夜莺就是中国的杜鹃,它们共有伤痕和美学的互为交织、以及此二者中深藏的更远的东西。
因为望帝的传说和中国历代文人墨客的吟咏诉冤,杜鹃的啼鸣开始被视觉化,成为了惯作悲亢的血点的诗面;而它本身也逐渐隐喻起某一刻知识分子声嘶力竭、至死不渝的形象。也许我们可以把这些都理解为良知,因为良知让本是幻灭的预见逾越过绝望、执意成最后关于救赎的可能;不然或者那便是眷念,用极致的爱与长诉在永别的肉体之外找到趋向曾今的归路。这是浪漫的,但它不等于小资产阶级恬美温暖的转场;因为还有血的味道供人觉醒。于是杜鹃也像一个敏感多情的文人、不得志的预言家以及即将失去下一秒的革命者……在它身上弱化了个体对于宿命的恐惧,而企图让有限的辗转固化为坚硬的绊脚石,纵然是永难阻挠历史车轮前行的数率,也愿换得一刻迟缓或是尚存的契机。
除非是死了,但死后的游魂比肉身更加汹涌。当一个萧瑟的光景里有太多呐喊和尸体,流离与无常就容易让人盲聋暗哑,忘记了本是踌躇满志的前行。可我们终于不能把畏惧及看破拟声作“不如归去”的形容,毕竟还有杜鹃。它在诗歌的最前方告诉你那血水尚且锋利:告诉你它的嘶鸣、就如落地的陶瓷,每一截碎片里有自成一体的纹脉,更有、足以划伤与痛醒的趋向。
奥斯卡·王尔德(Oscar Wilde,1854~1900),19世纪出生在英国(准确来讲是爱尔兰,但是当时由英国统治。)最伟大的作家与艺术家之一,以其剧作、诗歌、童话和小说闻名。唯美主义代表人物,19世纪80年代美学运动的主力和90年代颓废派运动的先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