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发改局干部敲诈勒索案进展:省检察院正调卷审查

栏目:歌词大全 发布时间:2020-05-19 04:35 浏览次数:

原标题:广东汕尾江将提前案件:省检察院正在审理此案并将审查案件

广东省汕尾市发展和改革局干部江泽民受到社会的高度重视,将在敲诈勒索方面取得新的进展。 2019年3月26日,澎湃新闻()从广东省检察院刑事上诉办公室杨贤检察官处获悉。目前,省检察院已向市检察院发出通知,将对此案进行审查。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汕尾市国家发展和改革局干部蒋伟,向中央纪委网站报告汕尾市有关部门的真实姓名,涉嫌违法后一个月,广东省将陆续被指控或举报,成为两起敲诈勒索案件。嫌疑人,这两起案件涉及的事实多年前发生过,并且已经在一起超过10年。江也将否认他敲诈勒索。

江将在稍后被起诉。 2018年4月4日,山河鹿河县法院第一庭判处江泽民敲诈勒索,判处他10年零3个月监禁。江将对判决提出上诉,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事实清楚,决定不审理此案。 2018年9月4日,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江将不满家庭对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随后向汕尾市检察院提起诉讼。汕尾市检察院于2019年1月23日认定,没有确定家属上诉的理由,并驳回了申诉。

关于汕尾市检察院驳回上诉的决定,江将向广东省检察院提起上诉。

3月26日,江将介绍他的家人。目前,广东省检察院已接受江案的上诉,负责此案的检察官杨某也与家人建立了联系。

广东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院检察官杨某也向新闻证实,他已向汕尾市检察院发出通知,要求他们将蒋案的案卷移交法院。 “因为我还没有看到案件档案,所以没有办法对案件进行审查。”

至于是否会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检察官杨说:“对于我们的承包商,我们以案例证据为标准,以法律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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