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意见: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栏目:歌词大全 发布时间:2020-06-06 04:36 浏览次数:

原标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把习近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新的发展观,推进政府治理体制和治理的现代化。能力越来越好的企业。以群众为指导,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单管理权力,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意见》建议实施项目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全过程和全覆盖改革。 2019年上半年,国家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批时间减少到不到120个工作日。省(自治区)和地级市及以上城市初步完成项目审批项目框架和信息数据平台;到2019年底,项目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与相关系统平台互联;试点地区继续深化改革,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审批效率。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制度。

《意见》建议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四个统一”。首先是统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流程,逐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审批项目清单。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并为每个审批阶段实施“一线,并行审批,限时完成”。制定国家统一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示范文本,进一步完善审批流程。实施联合审查和联合检查,并实施区域评估和通知承诺系统。第二是统一信息和数据平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横向,纵横”的原则,整合和建设覆盖各地,区,县的项目管理项目审批管理制度,与相关的国家系统联系。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应与该地区城市相关系统实时共享审批数据。三是统一审批管理制度。整合各类计划,构建“多规则”“蓝图”,协调项目实施。建立项目建设项目审批的综合服务窗口,实现“一窗口”,提供全面的服务。在每个审批阶段,实施“一个服务指南,一个申请表,一套申请材料,多个审批”的运作模式,并整合申请材料。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和“一套机制”,规范审批程序。四是统一监督方式。建立基于信用监督的新型监督机制,辅以“双随机,开放”监督,辅以重点监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一个地方不值得信赖,限制到处”的联合纪律机制。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和市政公共服务管理制度,规范中介和市政公共服务。

《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加强合作,密切合作。地方人民政府必须承担改革主体的责任,制定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改革任务按时完成,质量上乘。在工作推进不力,影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特别是如果分阶段工作目标没有按时完成,必须严格依法履行。